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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具教育储蓄证明须知

发布时间:2006-04-19   来源:   作者:石家庄经济学院   编辑:

一、在教育储蓄到期前,各储户(本校的在校学生)必须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开具教育储蓄证明:
1. 教育储蓄存折(或复印件。复印件仅适用于在石家庄以外办理教育储蓄的学生);
2. 身份证(或户口薄、户籍证明);
3. 学生证(或所在院、系开具的学生身份证明,须加盖院、系公章)。
注:以上三个证明材料缺一不可。
二、开证地点:主校区主楼三楼校长办公室。
三、开证时间:每周一至周五(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)。

联 系 人:高老师
联系电话:87208009

石家庄经济学院
校长办公室
2006.4.2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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